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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搶了包嫌錢太少又敲詐事主
  文昌一名中學教師欠賭債鋌而走險獲刑三年三個月
  本報訊 符某某本是文昌的一名中學教師,卻因欠賭債無力償還而去搶劫。在搶得錢包後,發現包內只有80元現金,於是謊稱錢包為自己撿得,並稱要將受害者的駕駛證惡意扣分,威脅對方花錢贖回證件和錢包。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符某某在交易時被民警當場抓獲。近日,美蘭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通訊員 呂瑩玉 記者 李美香
  中學教師因欠賭債竟搶劫
  符某某是海南文昌人,今年50歲,案發前為文昌市某中學教師。他因欠賭債無力償還,遂產生到海口市搶劫錢財的想法。2014年4月10日17時許,符某某獨自一人來到海口市府城尋找作案目標,準備了作案用的羊角錘和摩托帽。
  當天19時30分許,符某某在海口市南寶路發現王某某,並一路尾隨王某某至海甸島安民路一小區地下車庫後,符某某用塑料袋包裹住羊角錘對王某某後腦枕部及左耳部進行敲打。在王某某倒地後,符某某將王某某隨身攜帶的男士咖啡色手提包搶走,內有王某某的身份證1張、錢包1個、銀行卡5張、駕駛證1本、名片6張、U盤1個及80元人民幣現金。
  嫌錢太少敲詐事主終獲刑
  搶劫後,符某某潛逃迴文昌市某中學教師宿舍的家中。因覺得搶得的包內現金不多,符某某又產生了敲詐勒索被害人的想法。2014年4月11日10時30分許,符某某再次來到海口市,多次使用公用電話聯繫王某某,謊稱其撿到王某某的手提包,並以將惡意使用王某某的駕駛證扣分進行威脅,要求王某某以5000元贖回其駕駛證、手提包等物品。經過一番“討價還價”,雙方最終確定贖金為2000元,並由符某某確定交易地點。2014年4月11日13時30分許,符某某在約定地點海口市海府路瓊劇院旁與王某某的妻子準備交易時,被公安民警當場抓獲。
  美蘭法院認為,符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後又以惡意使用被害人的駕駛證扣分為由敲詐勒索被害人錢財,其行為分別構成搶劫罪、敲詐勒索罪。鑒於符某某在敲詐勒索時,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併在到案後自願認罪,依法予以從輕處罰。兩罪並罰,依法判處符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000元。  (原標題:搶了包嫌錢太少又敲詐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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